文件所附附件的格式要求如下:正文底部留空,公文中附件的格式:正文结束,底部留空一行,左侧留空两个空格。公文的附件是指附在正文之后的书面材料,也是一些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附件应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如果官方文件有附件,应在正文最后一行后留空,如果公文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签发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编号。
如果需要发布,应使用发布通知,发布对象以附件的形式出现。使用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对“附件”进行排版。并非所有正式文件都有附件,但通常根据需要用作文本的补充说明或参考资料。如果附件的序列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XXXXX”),则附件名称后没有标点符号。公文首页红色分界线以上的要素,如文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文号、签发人等。,统称为前缀;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签发机关签名、成文日期、红色分界线下方的印章和注释(不含)。
因为如果附件在新的页面上开始,文本的背面将是一个空白页,这样最后一个版本的页面将不会标记页码,而其他页面将标记页码。详情请参考新的公文格式(规定),放在主要部分后,将打印另一页并与主要部分装订在一起。上述附件用阿拉伯数字编号,“附件”由仿宋识别,后跟全角冒号和名称。行政法规和规章由具有行政立法权的机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