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是一种特殊的“文章”,因此,在起草文稿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循独特的规律并达到独特的质量标准。《规定》第十六条提出了起草公文的七项要求,《办法》第二十五条提出了起草公文的九项要求,在提升公文处理质量方面,办公室以规范管理为主线,以制度约束为抓手,强化“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公文处理零差错”,要求审核员以“公文处理零差错”为目标,进一步增强公文处理的质量意识,从标点符号、行文风格上下功夫。
公文校对是保证公文质量和准确性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要求包括:校对人员需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并能准确发现和纠正文字中的错误。校对人员需要熟悉公文的写作规范和要求,了解各种公文的格式和用词。这是保证公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公文、文稿的处理和修改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应从内容到形式按修改顺序分轻重缓急。首先是检查主题的质量。主要看稿件是否符合领导意图,表达是否清晰深刻,是否有创新性,是否与上级指示一致。
的确,领导的水平制约着公文的质量,但有人说“领导的水平和秘书的水平一样高”,这是片面的。记住领导就是领导,他领导你。通常重要的是,拟议的政策措施应切实可行,并涉及政策和法规等文件。公文的质量体现在思想内容和文字表达上。思想性政策性、针对性、科学性强。书面表达是什么?它结构严谨,语言准确,行文规范。公文写作的特点:被动写作,服从性强;对象明确,针对性强;集思广益,强势抱团;决策。
对于一些特定的官方文件,只能识别签发机关(信函)的名称。发证机关的标识应当使用发证机关的全称或者标准化简称,识别位置是从板块中心m的上边缘到上边缘,上报文件的发文机关是从板块中心m的上边缘到上边缘识别的,可以说是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