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公文”的种类规定如下:第九条行政机关公文的种类主要包括:(一)命令(令)适用于根据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实施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奖励相关单位和人员。行政公文,即公文的简称,是人类在治理社会、管理国家的公务实践中使用的具有法律权威和标准格式的应用性文件。
答:这是《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198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将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分为命令、命令、指示、通知、公告、通报、报告、请示、答复和函件等九大类十五种。用于审批下级机关的公文和转发上级机关和互不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定。
3个说明。它是一种特殊的标准化文体,具有其他文体所不具备的权威性、法定的制作权限、特定的读者和特定的写作格式,作为表达国家意志、执行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和传递重要信息的最重要载体,在某种程度上。行政文件,即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动议、报告、请示、答复、意见、信函和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