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传递、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伪造国家公文罪,是指未取得国家机关或者主管部门制发的公文,或者公文内容被伪造、变造后,使用其内容,情节严重的行为,伪造国家公文罪属于经济犯罪范畴,由经济犯罪侦查机关侦查。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原则上就构成犯罪。第l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应予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
更新时间:2025-05-14标签: 伪造公文国家机关变造罪到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