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文写作中,任何情况下都不需要签发人。签发人仅用于报告正式文件,即只有上行文件才标有签发人,且签发人应标在文件编号的右侧,法律解析:上述文本需要主要领导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签发人是最终审核签发机关签发的公文的领导的名称,其作用是对公文的签发和内容负责,“发行人”采用官方文件格式。
“签发人”的标注应考虑公文与公文语言的关系,其标注只能以特定的公文语言进行。签发人是指上述文件,即报送上级机关的正式文件,并有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名。发行人标注常见错误:上述文字上未标注发行人名称。上面应标明发行人的名称。“A项和D项是正确的。说明书和报告属于上述语言,需要标注发行人。
因此,以下文字不能标有发行人名称。规定:“(六)发行人,《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九条第六款规定:“签发人。其中一个元素是上行链路中文本格式的基本元素之一,“B、C、D项:错误,《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没有规定并列书写和跟随书写。答:A本题考查公文的相关知识,答案:a和d这道题考查公文的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