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规范的公文标题外,公文写作和排版(1)标题:正文的标题是以小标大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的种类,以及公文标题包括哪三项基本内容,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公文类型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的“三要素”,或者官方文件的标题由两部分组成:原因和语言名称。
一一回答楼主的几个要求:关于公文标题字体。除法律法规名称和书名外,公文标题可以省略。公务员考试申请,公文写作的格式,或参考:建议书,凡有红色版本的文件,标题一般写在中心,由单独的语言名称组成,即“建议书”三个字。在文件标题“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中,“燕化集团董事会”是签发机关,“关于表彰。
标题也可以写成:计划语言的名称。(三)文件标题:红线留空。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及其配套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规定,由于发文机关名称已在标题中注明,报告类公文的发文机关名称并列排列在文号右侧,文号留空。在标题中,除了问号和感叹号之外,没有标点符号。
主送机关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发出的指示、通知、通知等公文称为一般公文,所有下级机关都是接收机关,即发送公文的主送机关;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告或请示的文件。粗体;三级标题““,一般应注明发证机关。;二级标题“(1)”为斜体,如果标题太长需要改动,可以按照“长、短、长”或“直(倒)宝塔形”排版;一级标题“”为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