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使用附件的文本。(以公文为写作内容依据时,在正文中以引用公文的形式出现,不做附件,如果公文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签发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编号,不允许只写“附件为文本”或“附件x件”,注意公文附件的位置,使用附件一词及其序号,并使用附件的标题。附件的名称一般在正文中加引号,正文的引用是加书名号和文号(如A),因此,附件不需要与文件编号重复。
如果公文有附件,应在正文最后一行后留空。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最后一行后留空,以下简称“格式”)。如果官方文件有附件,则应标注附件说明。附件的序号和标题应与附件的说明一致。要求:附件应安排在另一面,并在版本记录前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附件说明:在正文下留一空行,以安排“附件”一词。使用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对“附件”进行排版。
上述附件用阿拉伯数字编号。或者直接转发转发文件,字,使用时,在正文下方,书写日期上方。《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未采用多层转发的方式,必要时,下级机关可以酌情转载上级机关转发的文件。放在主要部分后,将打印另一页并与主要部分装订在一起,国标中附件名称后面没有标点符号,实际上就是没有加书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