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门人员统一管理。处理涉密公文需要遵守国家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确保信息安全保密,副本应按照原始分类进行管理,机密文件:指公司的重要机密,第十三条。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介质应标明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安全等级,并按照相应的文件进行管理。
阅读机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或安全保密的地方进行。机密文件应该存放在铁柜子里。机密文件必须由专人保管,登记在专门的账册上,并存放在柜台里。未经许可,个人不得保存机密文件。分为机密、秘密和内部开放文件三个级别:复制、汇编机密文件必须经原签发单位批准或按密级批准;复印件应加盖复印单位印章并按原件要求管理;编制的每份文件都应标明分类。
机密文件的编制、印制、传递、承办、借阅、保管、归档、传递和销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和接收程序;机密文件由单位保密员统一管理,阅读机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或安全保密的地方进行。(六)机关绝密文件。绝密文件不得用传真机传送。第一条。涉密文件由文件管理人员根据不同内容严格按照确定的传阅范围进行传阅。
(五)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印,因工作确需复印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和签发机关批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设立保密室、保密阅览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保密设施设备,第十四,存储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介质不能降级使用,不再使用的计算机介质应交给党政办公室统一销毁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