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律效力。广义的公文是指合法的官方文件,公文区别于其他物品的主要特征是公文具有规范各类文件的法律效力,公文的主要特征是:(合法性,公文是法定机关履行公务的重要工具,体现了法定机关的意志,表达了法定机关的意见。公文以其合法的渠道和效率充满了各种信息,为财政管理和辅助政府服务,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制定程序必须符合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
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所列的十三类公文。法律解析:具有法律效力,政府公告,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国内外宣布重要或法定事项的知情公文。公文具有标准化的结构和格式,所有类型的公文都有明确定义的格式,而不是像私人文件那样主要依赖各种“既定”格式。任何官方文件或文档,
依据和凭证作用:公文本身反映了发文机关的意图,具有法律效力,接收机关也将其作为处理工作和解决问题的依据;描述性的官方文件(记录、会议纪要)是一项活动的证据。这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法律性、规范性文件,是依法行政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它经常同时具有几种功能和作用。
公文的性质、种类、特点和流通范围不同,其作用也不同。如果没有规范的格式和程序,不仅会导致公文写作的随意性,还会导致公文传输和处理的随意性,从而达不到公文写作的目的,办公室工作是形成公文的基础,公文是办公室工作的专用工具。各级领导机关在实施领导和处理公务时需要有效的宣传和舆论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