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使用抄送形式;以下文本可以有两个以上的主要发送机构。主送机关: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发出的指示、通知、通知等正式文件称为总送文件,所有下级机关都是接收机关,即发送文件的主送机关;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告或请示的公文,一般只由一个主送机关撰写,必要时同时报送另一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中有明确规定:“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无法在公文首页显示正文的,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次注释主题词下方、抄送上方,识别方法与抄送相同”,另请参见。
一般上条只有一个主送机关。《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受理机关。(六)主送机关(又称“负责人”)是指请求发文机关处理或给予答复的机关。公文主送机关的顺序是:主送机关在前,抄送机关在后;高级器官排在第一位,低级器官排在最后。指公文的主受理机关、
必须同时报送几个主送机关的,为主送单位和抄送单位中的正式发文机关。主送机关太多的话,公文正文会在主送机关名称旁边开始写,每段需要留白,模仿宋体,有回行的时候还是要置顶;在本文中,应在最后一个主要递送器官的名称后使用全角冒号。如果是平行文本,一般只有一个主发送单位。尽量不要用两个以上的单词分隔姓名、地点和单词或数字。
一般公文格式写作规范:文章标题:宋体,二号,黑体,居中。发送单位是写作的主要对象,即请求主办和答复的单位,即负责掌握、答复或执行文件内容的接收单位,公文标题多行排列时,文章的第一个标题:粗体、3号、空。文章的标题和文章的第一个标题之间有一个空行,空行的字体要求是:粗体、3号、空白。